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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取积极措施 维护社会稳定

1999-03-11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朱庆 我有话说

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是当今中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三大主题。其中社会稳定是经济持续增长、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与保证。稳定问题自然成为今年“两会”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。为此,记者采访了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宋林飞委员。

记者: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,各级政府必须把维护稳定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。作为长期研究社会预警问题的专家,您对我国当前社会稳定的状况作何评价?

宋林飞:我国改革开放20年的主要成就,是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与生活条件的显著改善,从而为社会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目前,我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。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,有些社会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暴露了出来,某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滋长,使改革、发展所面临的风险加大。

记者:确保社会政治稳定,是当前的大局。面对新形势下暴露出来的问题,我们应该怎样应对?

宋林飞:第一是妥善处理现阶段暴露出来的矛盾,主要是少数群众在工资、福利待遇、就业、负担等物质上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。面对群众群体性的要求,领导应以诚相待,能办的就办,不能办的就解释。不应躲躲闪闪,更不应简单粗暴,激化矛盾;第二是主动解决面上的类似问题。群众群体性要求的提出,是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外露的一种表现。要研究把握整个地区或部门的新情况与新变化,集中力量解决面上的问题,以防止同类矛盾在更大范围内出现;第三是摸清相关情况,并主动做好工作,防止那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发生迭加作用。

记者:我们应该采取哪些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,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?

宋林飞:第一,建立社会预警机制。建议各级政府建立社会运行监测与预警指标体系,从而使各级领导对社会运行中问题的滋生与发展,保持高度的灵敏状态,一旦发现警兆应立即改善自身的工作。

第二,建立社会安全阀体制。一是“降压”。限期转变干部队伍的形象与工作作风,领导要带头廉洁奉公,密切联系群众,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。群众逐步气顺了,干群关系就会趋于缓和与融洽。二是“排泄”。建立上下沟通的制度化渠道,使群众中的不满情绪及时得到表达;广开言路,经常听取不同意见。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,我国正在形成多种利益群体。加强民主政治建设,使多种利益群体都能顺畅地反映意见与建言献策,增强公民管理社会的主人翁意识。

第三,优化再分配调节机制。过去,我们总认为贫困问题在农村,现在看来,城市也有贫困问题,而且近年来有所扩展。因此,推动城市经济持续增长,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,增加职工与农民的收入,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与保证。在不断改善初次分配机制的基础上,建议国家建立系统的现代再分配调节机制。一是在对高收入实行累进所得税的同时,尝试实行负所得税制度,这是西方发达国家缩小贫富分化、保障穷人基本生活条件的一种比较成功的再分配调节机制。二是适当调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,加大社会保障投入。当前,要加大失业的社会保障力度,这既有利于社会稳定,又有利于企业深化改革与优化人力资源,推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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